说实话,祝临星不太信。
他想到那个看似繁茂实则荒败的花园,哪有在乎孩子的家庭愿意把孩子一个人丢在那种地方,随便一个佣人都可以称呼他“怪胎”、“杂种”,像庄园里流浪的小猫,不像被家里疼爱的小孩。
“其实没有那么复杂,”沈奕行不笑了,他垂眸掩下情绪,轻描淡写地说:“只是我的父亲想要一个女儿,有人当真了。”
造成这一切的原因,不过是伴侣之间随口一提的、俗套的情话。男方看似情深意切地说想有个和你一样漂亮的女儿,女方就再一次被爱情蒙蔽了双眼,自作主张地给她肚子里未出世的生命定下了未来。
祝临星干巴巴地说:“你的妈妈,她……”
沈奕行眼里有片刻的茫然,又很快恢复了,他平静地陈述:“我的妈妈是自杀的。”
“在我八岁生日那天,她亲手做了一个蛋糕,里面加了足够剂量的毒药。她觉得这个世界没意思,本来想带我一起走的,不知道为什么最后又改变了主意。”
祝临星觉得有点难过。
他想到上次在甜品店,沈奕行吃蛋糕的时候一副虚弱到快要死掉的表现。小时候朝朝来他家,祝奶奶做了蛋糕,对方也是同样的反应。
这种事情单是听着都叫人难以接受,何况是一个只有八岁的小孩子。
至少现在十六岁的少年看起来像早就接受了现实,他低着头在煎鳕鱼块,袖口挽到手臂,空气中飘散着鲜香味,一副烟火气十足的景象。
沈奕行自顾自地继续说,几乎没有情绪波动,平静得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。
“九岁那年,你找到我,带我参加慕容夜的生日会。捉迷藏的时候我被人看见了,对方表示我是他们家的孩子……再后来我就出国了。”
沈奕行没有细说这件事,但是听到这里,对于沈奕行的身世,祝临星心里隐隐有了一种猜测。
私生子。
毕竟慕容家的宴会,到处都是有头有脸的名流,那位贵人碰见朝朝,估计也是意外得不行。都养在城郊的庄园里了,怎么还有本事跑出来,为了掩人耳目,干脆把这个见不得光的孩子送到更远的地方。
这段经历听起来荒诞,却是真实发生在沈奕行身上的事。
祝临星忍不住想,如果他当年不带朝朝去参加那场生日宴,是不是还会有其他的可能。
但是已经发生的事情没办法改变。
那年还不到十岁的朝朝换回了原本的性别,剪掉长发,在国外生活、上学,学着自己照顾自己。那时候的他原本就比同龄人更加瘦小,不仅要面临语言不通水土不服等问题,还要受到白人小孩的排挤,这种情况直到后来才有所改善。
“几年前,外祖父把我从国外领回来,我现在这个名字就是他取的。”沈奕行熄了火,把最后一道菜盛上餐桌,在水池洗手。他垂眸盯着水龙头下落的水流,给自己的故事补了一个乏善可陈的结尾,“我开始在现在的学校读书,直到现在。”
“嗯,看来他是个文化人,”祝临星问:“你回来就直接读高中了吗?”
“在国内适应了一段时间,我的情况入学手续很麻烦,有人为此费了大力气……”沈奕行轻叹一口气,“差点就要见不到你了,哥哥。”
当年瘦弱的小孩已经长得很高了,想蹭蹭他的哥哥还得低下头来。他垂着眼睛,可怜地说:“以前好多人欺负我。”
见祝临星对自己的动作没什么反应,沈奕行得寸进尺地往前走了一步,把祝临星虚虚地困在自己和中岛台之间,继续委屈地控诉:“为什么第一年我没有见过你。”
祝临星觉得这个姿势有点微妙,但是没有把人推开,慢吞吞地解释:“那时候我不常在学校。”
那段时间的祝临星身体差得可以,还半身不遂地在医院病床上摊着,后来跟着系统搞任务,成为女主的舔狗才基本上恢复了正常的校园生活。
可能也不是很正常。
沈奕行跟祝临星想到了同一个人,不高兴道:“要是我能早点遇见你就好了。”
这时候祝临星才后知后觉地觉得不对劲,叛逆弟弟瞒了他这么久,他还没说什么呢,这人居然还好意思先委屈上了。祝临星说:“别挨着我,站直了说话,你早就认出我了对不对,为什么不告诉我?”
“我不敢跟你说。”沈奕行不动,情绪转变得很快,他低落地说:“我没有办法把朝朝还给你了,祝临星。”
从刚刚开始,他就把自己痛苦像堆积木一样一块一块层层叠叠累积起来,并把选择权交到祝临星的手里,等着对方的反应,是一把推倒,还是小心翼翼地维持住脆弱的平衡。他抬眼看向祝临星,眼睛说红就红,神情看起来好像马上要哭了,像是一只无家可归在等待判决的小狗。
祝临星看他这样,又不知道说什么了,平时惯会哄人的花言巧语都堵在了喉咙,变得笨嘴拙舌起来。
最后狠狠叹了一口气,居然伸出手来抱了抱他,还拍拍他的后背,嘴里恶声恶气地说:“算了,算了……真是上辈子欠了你的,我无所谓,我才不在乎,我罪有应得。”
被抱住的一瞬间,沈奕行呼吸微窒,指尖神经质地颤动起来。
他把肮脏腐烂的过往挖出来,露出血淋淋的伤口,只希望得到这个人垂怜,但是对方却大方地给了自己一个拥抱。
沈奕行闭上眼睛,眷恋地呼吸着祝临星的味道。
既然可怜他,那再就多可怜一点吧,把他的心脏剜出来送出去也没有关系。
他本来就是一个不择手段的人。
祝临星抱了好一会儿,才慢慢觉察出别扭来,说:“什么时候吃饭,饿死了,让我尝尝你的手艺。”
餐桌上的菜式是偏西式的做法,香煎银鳕鱼装点着柠檬和小番茄,虾仁沙拉色香俱全,荷包蛋的火候正好,意式蔬菜汤氤氲着热气。
要是祝临星再敏锐一点,没有被对方的不幸蒙蔽双眼,也许就能察觉到,一个可以把自己的痛苦作为筹码下赌注的亡命徒,居然还有兴致给自己的午餐摆了个精致漂亮的盘。
亡命徒长了一副十足有欺骗性的皮囊,相貌上乘,气质疏冷,浅茶色的眼睛干净澄澈,谁也不会把“疯狂”这个词跟这样光风霁月的人联系起来。
……
赢了球赛的第二周,七班人在学校里是春风得意,走在路上都是鼻孔看人。
祝临星也得意。
期中考完,还赢了球赛,剧情歪了但又不是他歪的,还误打误撞地促进了男主女主的感情。总之结果是好的,系统难得没有发癫,给他找罪受。
要是日子每天都这么舒坦该有多好。
过得舒坦了的祝临星手痒,又干起了老本行,聚众在教室后排打游戏。
甚至带上了好学生沈奕行。
自从知道了沈奕行就是朝朝后,祝临星完全把他归为了自己人的范畴。虽然祝临星以前也挺照顾自己同桌的,但听过了对方的身世,再看他总觉得多了几分脆弱易碎的意味,对人几乎是无底线的纵容。
用蔡思宇的话来说就是,宠女朋友也不是这么个宠法。
“星哥,不是我说,”五排开黑战况激烈,有人看不下去,委婉地提醒:“他一个辅助,你把蓝给他是做什么呀?”
“不可以吗?”
“也不是,”这时候蔡思宇觉得自己很有发言权,扭捏道:“以前我拿辅助的时候,哥你怎么不给我让蓝啊……”
“你?你不主动抢我蓝算我谢你。而且本少爷亲手打的蓝,乐意给谁就给谁,”祝临星不为所动,偏头看了一眼旁边的人,“喜欢吗?”
沈奕行说:“喜欢。”
“喜欢就好,要不是射手非得拿红,我把红也打给你。”
射手陈炜:“……”
这位打野的你玩游戏好没素质!
学校校队刚从全国联赛凯旋,陈炜回来才知道七班拿了冠军,还是最后一个知道年级第一会打篮球的人。
他本来就欣赏成绩好的文化人,发现沈奕行打球好像很厉害之后,作为校队的球员难免有点技痒,总想和对方切磋一下。
好在平时看起来高冷的学神似乎还挺平易近人的,也愿意跟大家一起打篮球,祝临星在的场合还能跟年级第一搭上几句话。
男生之间的友谊就是这么随便,扎堆打过球打过游戏,就算是能说得上话的兄弟了。一起经历一场逆风局,那就是患难与共过的好兄弟了。
沈奕行的手机不知道哪天被他自己抽风丢掉了。
他的新手机还是祝临星友情赞助的,里面没装卡,不妨碍连上WiFi可以上网。
当着本人的面,祝临星把沈奕行的微信备注从“好学生”改成了“朝朝”。
然后成功哄骗对方一起来玩游戏。
沈奕行凭借对游戏规则的理解很快上手了,只是操作不太灵活。祝临星不敢掉以轻心,因为之前沈奕行就是这么驴他的。
装成不会打篮球的样子,来骗、来偷袭他这个十七岁的小哥哥。
祝临星对那段被他遛着玩的经历还心有余悸,谨慎地观察了半天,断定这人十有八九是真菜,才暗暗松了一口气。
可以放心的装逼了。
他们俩从游戏开局就连体婴似的,出装也完全是经典野王带妹的标配,对面直接把他们当成了双排的小情侣。
对局碰到小情侣,大伙最喜闻乐见的事就是搞针对。
祝临星忙着抓人,一个没注意,沈奕行操作的角色就被对面控死了。
这对带妹上分的打野是何等的羞辱,给祝临星气得,直接越塔干人,等人死了又活活了又死,不带停地撵得那人满峡谷跑。
“哎呀,这只小牛马打了我们家朝朝怎么还好意思出泉水的呀。”祝临星追着人一顿暴锤,等对面被招呼得只剩一丝血皮了,祝临星又对沈奕行说:“最后一下我不打,你放二技能收他人头。”
沈奕行动动手指,游戏页面播放成功击杀的语音提示,他说:“谢谢哥哥。”
祝临星谦虚:“都是我们家朝朝辅助得好。”
其他人:“……”
谁家打野这么招人烦啊!
哦,原来是他们己方队伍的。那没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