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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章 春日宴(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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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州城内一片繁荣,座落于中心地段的城隍庙络绎不绝。

“公子,我们一会要去吃饭吗?”两个人刚从城隍庙里出来。

“你饿了吗?”少年目不转睛的望着摊上摆着各式各样的瓷器,随意指了一处地方“你可以先去那边买点吃的垫垫,一会我再带你去吃好吃的。”

阿麦本来饿的发昏,听到这话立马就两眼放光“真的吗?”

“我说的话什么时候还有假的?”虞谌端起来一杯盏“要是能薄如蝉翼,遇水透光便好了。”

“诶,公子,您这再怎么瞧它都不能薄如蝉翼的。”小摊老板说道“瞧着您也不是本地人吧,我们定州瓷早出名了,您刚刚说的那个啊,是濛月瓷。”

“濛月瓷就是您说的遇水透光那样式的,不过一般是上贡给朝廷的。”

“原来是这样,濛月瓷倒是个好听的名字。”

“是吧,取自濛月透霜之意,前朝皇帝亲自给取的名字呢。”

虞谌来了几分兴致,她来的这两年还从来没听说过这些,日常在家中无非是礼仪刺绣看书,除了刚来那两天做梦梦见位女子拾花外,便这样是重复颠倒的日子了。

“不过啊,我听闻新上任的刺史说要在下月初办个春日宴,也就两三日,届时说不定会有机会看见呢。”

少年听闻点了点头,随意拿起个白瓷瓶道“我瞧着您这里的杯盏也是上品,这瓶子看起来就不错。”

说完刚要付钱,便见一阵敲锣打鼓的声响。

循声望去,一条条的人直往城隍庙去。

“诶呦,这是新上任的张刺史来拜城隍庙来了。”

闻言虞谌远远的往队列前排的三个人瞧上一眼,一绯两绿,倒是气派。

“旁边两位好像是薛县令和雁侍御史吧,我们这地啊离京城刚好有水路直达,薛县令和这雁侍御史两位又刚好是知州大人的同门,今年刚被举荐上去,如今走时参拜一二,也求个路上平安。”

虞谌回过神来,她刚刚瞧着那浅绿色官服的人莫名的,有些许熟悉在里头。

“薛县令和雁侍御史,好像我没有听过。”他问。

小摊贩笑了笑“那您可真是孤陋寡闻了,前些年两位一同出自豫林书院,在入豫林书院以前,二位便一同享有学富五车的传言……”

虞谌点了点头,这事也就一个插曲,他心里并不算关心,默着把钱付了,随即找到了阿麦。

阿麦正在吃烧鸡,她倒是吃的欢快,手里拿着只,怀中抱着只。

“诶?公子,我正要去找你呢。”阿麦擦擦脸上的油。

“没事的,吃吧吃吧,我要写一封拜帖。”少年拿过她手里的烧鸡“这么贪心,一会还要不要去吃好的了?”

“要。”阿麦笑笑,露出她的一颗小虎牙“公子要拜帖作什么?”

“没过两日就要到春日宴,估计在知州府上大办,他要识一下定州新贵,我过去瞧瞧瓷器。”虞谌看了一眼阿麦“说不定还有好吃的糕点。”

“真的吗?那太好了。”阿麦喜笑颜开“公子打算什么时候回去啊?”

“过完春日宴吧。”虞谌心里已经想好借用一下余府客卿的身份去参加宴会了。

这两天他在城里面闲着没事就出去逛,几乎各大摊贩都看遍了,也知晓白瓷的白有不同样式,例如山巾子,落白云诸如此类的。

倒也让他新奇。

拜帖第一天递过去当天下午便收到了回帖,等到知府门前聚了一辆又一辆的马车,虞谌才不慌不忙的带着阿麦进门去。

男女分席,虞谌早将阿麦扮作书童的样子。她年纪小,才十三岁,圆脸圆眼的,也不需要裹胸,扮成书童也无需费多大劲。

“等会少和人说话,想吃什么吃就好了。”虞谌提醒她。

“好。”阿麦自己都觉得她应该不会去特意找人聊天,毕竟美食当前,她必须要吃个痛快才行。

一件件精美的瓷器随着下人的动作拜访在外厅,虞谌几乎是一眼就望见了那几近透光的濛月瓷。

“这些瓷器说金贵也不金贵,说不金贵,却也要各位的才华来换了。”张刺史带着几人姗姗来迟。

“对席千金们各执心怡的瓷器,看中了谁的诗词,便将花别瓷上,叫人送过来。”

来的都是些将来要继承家业的世家弟子,闻言,将场上的气氛都点燃了。

原来要对诗才能拿。

虞谌有些落寞,要他对诗,她可不知道行不行,虽然高中的时候确实中二写过一些诗,但人家古人是从小学到大的。

不过写肯定是要写的,一个游戏而已,写的好不好实则都有礼物送。

虞谌提起笔,在纸上写了几笔,随即让阿麦递上去。

没过多久,等到瓷器一一发下来时,虞谌居然得到了,

一株蒲公英?

蒲公英递给他时放在一个山巾子白的小瓶子里,看起来倒是相配。

只是路上受了些颠簸,有了些瑕疵。

虞谌端着瓶子瞧了许久,等到面前来了人,才抬头望去。

原来是雁侍御史。

他一身常服,倒没有初见面那时的严肃了。

“余称?”

虞谌端瓶子的手一顿,新晋雁侍御史的怎么会知道自己?

望着眼前有些迷茫的眼神,那人将眉头轻蹙,他似乎叹了口气,解释道“刺史与薛县令与我皆是余大人的门生。”

“前几日余大人给我们寄信,说二小姐跑到定州来了,让我们带你玩几天,然后再带回上京去。”

“……”余称似乎没想到,她爹的人脉居然广布周国。

她来的时候急,大家都在忙着别的事情,其次在以前她也对家里进进出出的人不算关心,内院外院一堵墙,她是想见也是见不了的。

“蛮巧的。”余称尴尬笑笑,她原本是也是想过完春日宴便回去的。

“你之前见过我吗?怎么一眼就看出来了。”

他低头垂思了会“兴许见过。”

这什么话?余称听的云里雾里,没见过怎么会认得出来。

“你写的那首诗倒与别人的不同。”他忽然说。

他先前在另一处偶然瞥见纸上草草写的那两句,好风送我去,檐上留落花。

“我只是随意写写。”余称将蒲公英拣起来“怎么送我蒲公英?”

他没有回答,只是问“既来定州,不想着要带些什么回去吗?”

“大人没有写诗吗?”

“我不擅长这些。”

余称听见他回自己的话,笑道“蒲公英有些不完整了。”

他低头瞧了一眼“兴许路上受了些颠簸。”

“不过瞧着倒也相配。”余称将蒲公英一转,种子便顺着风飞去“白玉微瑕,瑕不掩瑜。”

“大人怎么称呼?”她问。

他看着随风而飞的蒲公英“鄙人姓雁,名弦惊。”

“此去上京,大人打算何时启程?”

“后日。”雁弦惊道“城中游玩的地方不少,你这几日可有打算?”

“倒是还没想好,不过似乎有民间活动斗百草。”余称望向他,忽然想起来之前摊贩说的话,问“大人是定州长大的吗?”

“不是。”雁弦惊说“我的家离这里很远。”

余称闻言,抬着的眼睫颤了颤,但最后还是没说话。

宴席散的慢,余称的身份估计刺史也知道了,要硬留着余称到了晚上吃过饭再走。

“余大人近来可好?”

“还是日常那副做派,不过新收了只蛐蛐,用心养着,每日都要去瞧上一瞧。”余称看了看被抬到桌上的腌肉切片。

“还是依旧这般童心未泯……来,吃东西就当自己家一样,我是余老的门生,一日为师终生为父,你便也同我二妹一样”此刻的张刺史说话不比宴会上一副端着的做派,出乎意料的,还有些豪放

“这道是定州特有的腌肉,用的也是上好的精肉,快尝尝怎么样。”

余称总逛了一天倒还真有些饿了,闻言尝了一口腌肉“色相绝佳,盐味适中……还有一些,艾草的味道?”

“二妹嗅觉灵敏,这是我们定州名菜……也不知二妹吃不吃的习惯北方口味,这肉啊是再复用艾草熏了一遍的。”

下一道菜是白菜,简单的水煮。

倒是那种寡淡的滋味,莫名的让她起了点熟悉的感觉。

艾草熏肉,水煮小菜,前朝诗人借这两个意向写了首千古绝唱,表达自己的怀才不遇。

意思便是再明显不过。

余称停了筷子“定州是个好地方,人来人往,经济繁荣,我自上京奔赴而来,也是为了看一眼定州风景。”

“二妹会错意了。”刺史也停下筷子来,看着她“我张璞这条命是余大人给的,有如今的这番的作为自是感激不尽。”

“张刺史有何意?”

“近来夏国与周国于北方境地小战不断,周国尚有一战之力,但长久打下去也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。”

话说到这,余称明了了些许,朝张璞拱了拱手“怎么个求和法?”

张璞思考一二,旋即将心中想法说出“夏齐两国及姻亲之好,三国若能集同盟之友,便是再好不过。”张璞忽的将头转向雁弦惊“雁侍御史觉得如何?”

雁弦惊忽然被点到,也不慌忙,只是淡淡答道“此计可待商议。”

他不表明立场。

余称闻言,不再作多问,只道“张刺史有何意,不妨将话折进信中,待我回京时上禀家父。”

余称此前常去游湖,有时见世家子弟作诗作词于,她断断续续的也就随耳听了些,大多数的怀才不遇,也多多少少讲了些朝中之事,所以以至于对朝中的事大多她也有所耳闻。

现在朝廷上分为两派,两派皆是主和,却有不同的意见,她爹收的门下生太多,虽然说她知道她父亲对门生并未有太多要求,只是当做一次老师这样教,就算是往后不站同一政治立场,他倒也无所谓。

但总归要站队的。

不过张璞的能力不差,她曾偶尔听她爹说三年做上刺史位,能力可见一斑。

周国上代皇帝荒淫无度,曾爱诗书礼仪美人至举国寻至珍宝,到这代皇帝,虽励精图治,这周国却也伤及根本太多,勉强在这五国斗争中吸取一口薄气吊着。

确实是不打最好,所以求同盟无异于雪中送炭。

余称在心里叹了口气,她想着张璞所说的结姻亲之好,大抵是本朝唯一一位公主,在这个封建社会,女子便只能做附庸与礼物,她现在已然没有了胃口再继续吃饭,只能匆匆离去,连张璞的留宿都未曾答应。

“阿麦今天吃饱了吗?”余称摸着小姑娘的头,见她开心的回道“吃饱了!”

“小姐,我们真的要送位公主去和亲吗?”阿麦坐在床边,她紧皱着眉头,似乎是不满意这样。

“不知道。”余称不知道该作何回答。

一来这里是封建王朝,二来她不是上位者,如若皇帝有心,谁也不能阻拒他。而她在这个世界太渺小太无力,一切都好像只能听天由命。

“可是公主她不会很伤心吗?”阿麦忽然哭了出来“阿麦想,公主如若出嫁,那她一定会伤心的哭很久,离开了家很难过的,阿麦八岁就离开家,那个时候一直哭一直哭……还好遇见了小姐。”

“他们都说,公主是周国养育的公主,所以嫁过去也合情合理。”

这些个话问的余称一哽,她做不出回答,白天里听着张璞说这些话,她心里虽然不自在,但这始终不关乎她的事。

余称现在很矛盾,那封信似乎在她手里发烫,她冷眼旁观是错的,她据理力争同样是错的。

这这个时代只要跳出阶级,那就是一条明令的罪,但即便如此,这罪她能认,这后果她能不能担?

她不知道该怎么样,或许找上父亲,但他会不会听自己说?他会不会采纳自己的意见,朝会日日都开,她早已错过两年。

她忽然想起,她从小听到大的警戒,要救溺水的人应该寻找合适的办法,而不是自己用手去拉,拉到最后的精疲力尽,拉到最后的一同溺亡。

她的冷漠,她的热情,她的一切一切,放在这个封建社会都是遭人诟病的存在。

但她现在做什么都是错的。

她忽然想起来,阿麦并不是周国的人,她来自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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